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判决执行专题 > 二审是否必须开庭审理

二审是否必须开庭审理

二审开庭审理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