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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权

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起源于罗马法,因它是由罗马法务官保罗所创设的概念,故又称为保罗诉权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第三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当然,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代价,那么就不应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而应由债务人赔偿损失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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