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乐你好,就此问题我们已经电话沟通过。物业公司是否应当
赔偿您车内物品被盗的损失,关键要看您和物业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车辆
保管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寄存人应当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如果保管是无偿的,根据法律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您认为已经向物业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负有替你保管车辆,这种那个观点不正确确。我们平常所说的物业服务,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合同和保管合同显然不是同一个
法律关系。要求物业提供保管车辆,应当另行对物业服务进行约定,才能就车辆保管引起的
财产损失问题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当然,如果物业公司在承诺的物业服务中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也有一定的过错,可能导致违反了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就此问题可以违约为由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