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产证的,要调取
产权信息。只要是他的财产就可以执行。对
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
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
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
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