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犯罪实施诈骗时,数额标准和普通诈骗罪相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各行为人以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共同诈骗数额认定犯罪数额,同时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3.其中主犯要按集团或其所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则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共同诈骗犯罪案件时,要准确认定各行为人参与的诈骗数额,严格区分主从犯。对于从犯的处罚要综合考量其作用,做到罪责相适应。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对诈骗犯罪及共同犯罪法律后果的认识,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