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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超期民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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