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侵权证据:运用公证购买侵权产品、留存侵权宣传资料和销售数据等手段,把侵权事实确定下来。
(二)开展侵权分析:找专业机构或者律师鉴定,确认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
(三)尝试协商解决:给侵权方发律师函或者直接谈赔偿的事,要是双方谈妥了,就签订和解协议并让对方履行赔偿义务。
(四)寻求行政救济:协商不成,可去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请求处理侵权纠纷。行政机关立案调查,认定侵权后会责令其停止侵权,还会组织调解赔偿数额,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五)进行司法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提交起诉状、权利证明、侵权证据等材料,由法院判决是否侵权以及赔偿金额。必要时可申请诉前禁令或财产保全避免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