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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开庭前应该准备什么

法官开庭前应该准备什么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3-04 17:26:42 已帮助3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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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官开庭前准备哪些

1、组成合议庭

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及案卷材料后,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的单数。

2、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审查

合议庭组成人员首先应当审查上诉人、被上诉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不是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的上诉,上诉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无上诉权的人提起的上诉作出裁定予以驳回;更换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被上诉人,对上诉状内容欠缺的,通知补正。对超过法定上诉期限而原审人民法院未裁定驳回上诉而直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应当裁定驳回上诉。即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应当进行第二审程序

3、查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并作必要的调查

合议庭在对上诉行为审查之后,应当审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必要时可作调查。其目的是审查案情是否清楚,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是否有错误,上诉人的请求及理由是什么。

4、决定是否开庭,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

合议庭对上诉案件,经过阅读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运行判决、裁定。合议庭对上诉案件,决定开庭审理的,应当确定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合议庭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诉讼参与人;对公开审理的上诉案件,应当连同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一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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