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体方面:要收集能证明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受有损失、利益取得与损失有因果关系且利益取得无法律依据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二)程序方面:准备好能证明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材料,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写清楚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确定该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三)证据准备:重点收集证明财物取得缺乏合法依据的证据,如证明不是赠与、借贷等情况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