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2.在机动车道内通行:违法的行人处罚5元,非机动车处罚30元。
3.二人共乘:违者罚款10元。
4.非机动车时速超过15公里:罚款50元。
5.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罚款50元。
6.非机动车逆行: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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