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定性需结合主体、主观状态、客观行为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形综合判断,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合法行为不构成此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满足这一条件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需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仍积极实施,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3.客观上需实施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例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等,且该剥夺行为必须缺乏合法依据,若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则不属于非法范畴。
4.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特定情形时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包括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非法拘禁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以及非法拘禁导致他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