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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除非债权人能证明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2. 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只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
3. 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所产生的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4. 一方因侵权行为而负的债务,且该侵权行为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
总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重点在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等。
最新修订: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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