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1. 夫妻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
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除非
债权人能证明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2. 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只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才属于
共同债务。
3.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所产生的债务,为一方
个人债务。
4. 一方因
侵权行为而负的债务,且该侵权行为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
总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重点在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