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案件适用程序对应的审限及大致开庭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一般在立案后一两个月左右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通常在立案后两三个月左右开庭。
(二)注意法院排期影响。具体开庭时间受法院案件数量、排期安排等因素影响,无法提前精确确定,需等待法院通知。
(三)留意接收开庭通知。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会通过传票等方式送达通知,当事人要注意接收邮寄或电子送达的文件,避免错过信息。
(四)按时参加庭审。收到开庭通知后,需按时到庭参与诉讼,否则可能承担缺席判决等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