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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股东未出资时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倘若公司债务是在股东未出资的情形下产生,并且该债务是用于公司经营的,通常不能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需以公司财产来承担责任。
然而,倘若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
从法律层面来看,未出资的股东需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了相应责任之后,非举债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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