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索要精神损失费通常不算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财物。而起诉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当事人合法行使诉权,在民事法律里,人身权益或特定物受侵害时,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可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基于合理合法理由走正常诉讼程序主张该费用,是在法律框架内维权。
但如果当事人故意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借起诉索要精神损失费之名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事人起诉索要精神损失费应基于真实合理的事由,确保证据真实有效。
2.若被对方起诉索要精神损失费,应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3.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审查证据,准确判断是否存在敲诈勒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