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广东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广东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广东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本单位资金数额达六万元及以上;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还有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情况,就应立案追诉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若出现相关情形,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1-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