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债权通常由双方共同享有与承担。
通常情况下,双方能协商决定怎样分割债权以及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要是协商不下来,就可以
向法院起诉。
在责任方面,双方对共同债权拥有同等的权利,也得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像追
讨债权之类的。
各自分到的债权部分,由分到的那一方自己去主张和行使权利,同时也要自己承担
追讨过程中的成本等。
举例来说,假如夫妻共同债权是 10 万元,双方协商后决定一人分得 6 万元,另一人分得 4 万元,那么分得 6 万元的那一方负责追讨并拥有这 6 万元债权,分得 4 万元的那一方也是一样。
但在追讨过程中,如果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债权无法完全实现,过错方就得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