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原告拿出了
欠条,然而被告却不予以承认,此时法院会把全案的
证据都综合起来进行考量判断。
要是仅仅只有欠条这一项,而被告又能够给出合理的反驳理由,像是欠条是在被
胁迫的情况下所写之类的,那么法院或许不会单单依据这张欠条就作出判决,而是会进一步去调查核实相关的事实情况。
倘若原告能够提供其他的辅助性证据,比如转账记录、
证人的
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够和欠条相互验证、相互支撑,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并且还能够排除掉合理的怀疑,通常情况下法院就会支持原告的主张,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反之,如果原告的证据不够充分,难以证实欠款事实确实存在,那么法院很可能会驳回原告的
诉讼请求。
总而言之,法院会把证据当作依据,依照法律规定和
司法程序来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