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犯罪主体是谁

职务侵占犯罪主体是谁

职务侵占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涵盖:
- 公司里的董事监事、经理以及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岗位人员;
- 企业中的厂长、经理和财务人员等;
- 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像学校的教师、医院的医护人员等。
这些主体凭借职务之便,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时,便构成职务侵占罪。
要注意的是,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若有类似行为,构成的是贪污罪,而非职务侵占罪。
最新修订:2024-11-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