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涵盖:
- 公司里的
董事、
监事、经理以及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岗位人员;
- 企业中的厂长、经理和财务人员等;
- 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像学校的教师、医院的医护人员等。
这些主体凭借职务之便,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时,便构成职务侵占罪。
要注意的是,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若有类似行为,构成的是
贪污罪,而非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