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之后,债务怎么偿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会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按下面的顺序还钱。
首先要偿还职工债权。这里面包含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还有应该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毕竟职工辛苦工作,工资等权益应该得到优先保障。
接下来是偿还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除了前面提到的那些社保费用,破产企业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的税款都要进行清偿。这能维护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税收秩序。国家的社保和税收体系正常运转,对整个社会都很重要。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对破产企业特定财产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能对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要是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后还有没得到清偿的债权,这部分就作为普通债权。要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其债权也按普通债权处理。
要是破产财产不够偿还同一顺序的所有债务,那就按照比例分配。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每个债权人都能公平受偿,维护市场的秩序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