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放弃遗产
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 本人
身份证明,像身份证、户口簿等,用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2. 被
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例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等,以此确认被继承人已离世。
3.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
亲属关系证明,像户口簿、
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明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联。
4.
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要写明
放弃继承的意愿表达、放弃继承的遗产范围等内容,且由申请人签字。
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
遗嘱等,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办理公证时,申请人需亲自前往
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公证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若符合规定,就会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