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的老人要起诉子女,得遵循法定程序来。咱们都知道,无行为能力的人没办法独立去做那些和民事相关的事儿,就像签合同、打官司这种,他们的民事权利得靠法定代理人帮忙实现。
那谁能当这个法定代理人呢?一般来说,老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会按照法定的顺序成为老人的监护人,也就是法定代理人。不过,要是在确定监护人的时候大家有了争议,也有解决办法。可以先找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让他们来指定监护人。要是对他们指定的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让法院来指定;当然,也能直接就去法院申请指定。
等法定代理人确定好了,就可以以老人的名义去法院起诉,帮老人维护权益。比如说,要求子女好好履行赡养义务,给老人提供生活保障、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法定代理人就代表老人做各种事儿,像提交证据、进行辩论这些。但要记住,虽然法定代理人在忙活,可最后这个官司里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的还是老人本人。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要是家里有无行为能力的老人,亲属们最好早点确定法定代理人,避免之后产生纠纷。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忙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