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被
传票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参与
诉讼,这在法律范畴内被称作“缺席审判”。在民间借贷的
纠纷情形里,法院具备依法进行
缺席判决的权力。
法院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
证据来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倘若原告的证据足够充分,能够证实借款关系的存在、借款的金额以及还款的期限等事实,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作出对原告有利的判决。当
判决生效之后,原告能够凭借生效的判决去
申请强制执行,对被告的财产,诸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此来实现自身的债权。
然而,如果被告存在正当理由而无法到庭,例如突发严重疾病等不可抗的因素,就应当及时向法院阐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申请对审理进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