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里,倘若检察院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通常情况下案件就已结束
诉讼程序,不存在
撤案这一说。
不起诉包含法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以及
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情况。
一旦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意味着在检察环节对案件进行了终结性处理,其效力和撤案是一样的。
比如,法定不起诉是由于
犯罪嫌疑人并无
犯罪事实,或者存在
刑事诉讼法第 1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会直接终止
诉讼,无需再进行撤案的操作。
当然,要是之后发现新的
证据足以改变原来的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能够重新开启诉讼程序,但这与撤案是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