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安机关觉得案件不构成犯罪,会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撤销这个案件。要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了,那得马上释放,还得发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当初批准逮捕的检察院。要是嫌疑人被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也得及时解除。
要是案件是被害人控告的,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后,会做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天内送给控告人。要是控告人不服,能在收到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要在七天内做出决定,并且书面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还能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七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核申请后的七天内做出决定。要是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下级公安机关就得执行。
另外,如果案件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过来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后,要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把相关的案卷材料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