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取保候审一年后就会自动解除,其实不是这样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快到的时候,执行机关得在期限届满十五天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关。然后决定机关要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会马上执行,还会及时把执行情况告知决定机关。
要是取保候审期限已经满了,可办案机关既没有变更强制措施,也没有办理解除手续,这时候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是有权要求办案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
所以说,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之后,得走完法定程序才会正式解除,不会自动就解除。大家可别误以为到时间就自动没事了,要多留意相关情况,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