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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予起诉主要具备以下条件:
1. 法定不予起诉:倘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未构成寻衅滋事罪,像情节极为轻微、危害程度不大,不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现这种情形就应当不起诉。
2. 酌定不予起诉:犯罪情节较轻,按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
例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能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检察院综合考量后觉得不起诉更为合适。
3. 证据不足不予起诉:要是经过补充侦查之后,依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就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证据不足指的是用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等情形。
最新修订: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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