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提交给检委会进行讨论,这并不代表就不会
起诉。
检委会也就是检察委员会,它是检察机关内部的决策性机构。
当案件出现疑难或者复杂的情况时,像是在
证据的认定方面存在争议,法律的适用不够明确,以及案件有着重大的社会影响等这些情形,就有可能会将案件提交给检委会来讨论。
要是经过检委会的讨论后,觉得案件的事实不够清晰,证据也不充足,那么就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情况被称为存疑不起诉;倘若认为情节比较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同样也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相对不起诉)。
然而,如果检委会认为案件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符合
起诉的条件,就会作出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