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之后再做公证通常具备有效性。判决拥有
法律效力,乃是
司法机关针对案件作出的具有权威性的判定。公证则是对
法律行为、事实或者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倘若公证的内容与已生效的判决相关联且不存在冲突,那么公证能够作为对判决内容的进一步确认或者补充性
证据。比如,对判决所确定的
债权债务进行公证,能够提升其执行的效力。
不过需要留意的是,倘若公证的内容与判决相互抵触,应当以判决为准。与此同时,公证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然可能会对其效力产生影响。
总之,判决之后进行公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一般是有效的,但具体状况还得依据实际案件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