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给予小三的钱款并非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获取了
不正当利益,给他人带来损失的行为。
倘若给予小三的钱是出于自愿的赠与行为,并且不存在
欺诈、
胁迫等
违法情形,一般是不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的。然而,要是给钱的行为是为了掩饰不正当关系或者带有其他违法目的,例如通过给钱来逃避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在某些法律情形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
可撤销,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涉及到不当得利的问题。
总之,不能轻易地一概而论地说给小三的钱属于或者不属于不当得利,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