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通常允许对一审已质证的证据重新质证,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以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裁判公正为前提。
1.需要存在一审质证程序的重大瑕疵。比如质证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质证时未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导致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或关联性未得到有效审查,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申请重新质证。
2.要有新的事实或理由影响证据判断。如果一审后出现新的事实,或者发现一审时未注意到的理由,这些内容足以改变对原有证据的认定结果,当事人可提出重新质证的请求。
3.二审提交的新证据与一审证据存在关联。若当事人在二审中提供新证据,且该证据与一审已质证的证据在事实认定上相互关联,为了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法院可能允许对一审证据重新质证。
4.需合理说明重新质证的必要性。当事人申请重新质证时,应明确阐述重新质证对查明案件关键事实的重要性,以及一审质证存在的具体问题,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