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判定赌博并不仅仅依据赌注金额的大小。赌博指的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聚集众人进行赌博或者将赌博当作职业的行为。
就“
聚众赌博”而言,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可被认定:像组织 3 人及以上参与赌博,抽头获利的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及以上;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及以上;组织 3 人及以上赌博,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及以上等情况。
不过,各个地区可能会依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在不违背法律
法规原则的前提下,制定出一些适用于本地区的具体标准。总之,只要存在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本质,即便赌注金额比较小,也有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