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派出所未将事件定性为
寻衅滋事或许有诸多原因。
倘若你觉得该事件符合寻衅滋事的
构成要件,那么可以采取以下举动。
在程序方面,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提交复议申请,请求对案件重新进行审查并定性,在复议申请中需详细说明你认为构成寻衅滋事的事实依据以及法律依据。
与此同时,你也能够向同级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检察机关有权利对公安机关的
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倘若经审查确实符合寻衅滋事的
犯罪特征,而公安机关未进行
立案定性,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责令其立案。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事件确实符合寻衅滋事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