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洗钱通常有以下一些常见情形。
其一,提供资金账户,倘若知晓他人要开展洗钱活动,依然把自己的银行账户给他人使用,以存放非法资金。
其二,协助把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形式,就像把
走私获取的贵重物品变卖成现金等这类操作。
其三,借助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来协助资金转移,其中包含利用复杂的金融交易来掩盖资金的来源与去向。
其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跨境洗钱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参与者必须清楚知晓是
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并且是故意实施上述行为才会构成洗钱犯罪;倘若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利用账户等情形,一般不会构成洗钱罪,但可能会面临其他
民事责任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