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集资行为,要警惕承诺高额回报、虚构项目等诈骗手段,不轻易参与非法集资,避免自身财产损失。
(二)申请贷款时,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按照合法合规流程办理,防止陷入贷款诈骗陷阱。
(三)使用金融票据和信用卡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信息,不随意透露给他人,防止被冒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五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五十一条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五十二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