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执行程序里,针对那些拒不履行已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义务的
被执行人,要是符合法定的情形,就能够对其实施
司法拘留。
通常来讲,司法拘留并没有确切规定其次数的上限,然而每次司法拘留的期限不能超过15天。
要是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像
清偿债务之类的,或者出现了法定的应当解除
拘留的情况,比如提供了有效的
担保等,就应该解除拘留。
不过,
执行法院在决定是否多次实施拘留时,会把各种因素综合起来进行考量,其中包括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以及抗
拒执行的主观恶意程度等。
与此同时,法院的目的主要是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非仅仅是进行拘留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