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以下这些行为属于开设赌场罪里的
情节严重情形:其一,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及以上;其二,赌资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及以上;其三,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120人及以上;其四,搭建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用于
组织赌博,
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及以上;其五,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是3万元及以上;其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
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其七,招揽
未成年人参与
网络赌博等。
在司法实践中,这些情形通常会被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情况,进而会遭受更严厉的
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