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起诉后对方逃跑不影响案件审理,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公告送达需在法定载体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
(2)若对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基于原告提交的合法证据和陈述作出,与对方到庭参与审理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可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有权采取多项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对方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
(4)若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处罚。
提醒:
即使对方逃跑,权利人也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胜诉后需尽快申请强制执行;若发现对方有能力执行却逃避,可向法院提供线索,由法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