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若涉及
民间借贷纠纷,起初可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
立案。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
户籍所在地,要是被告的
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就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指被告从户籍所在地离开到
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另外,倘若双方有
书面形式约定了
管辖法院,并且该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像约定的法院与争议存在实际联系等情况),那么就依照约定在对应的法院立案。要是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例如借款交付地等符合履行地认定标准的地点)是明确的,也能够在
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立案并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