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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继续侦查时间多久

检察院未批捕但需继续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为两个月。若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仍无法终结,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按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两个月。在侦查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最新修订: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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