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观点实属不精确之谈。
在法律程序框架内,警务部门的调查与行动所需时间主要受控于诸多纷繁复杂的因素,如案件性质、难易程度、
证据搜集状况等等。
假若涉案情节轻微,那么两月内未获公安机关回音或许确实表明其尚未被进一步深入关注。
然而,倘若所涉罪责甚重且为
刑事犯罪,那么两月间未尝联络并非意味此类案件不会再行调查及处理。
此外,亦有些案件因调查需求较长而需耗费更多时间用以搜集足够的证据,抑或在证据尚显不足之际选择暂时放下,等待新线索或证据出现后再作重启。
总而言之,我们不应仅凭时间长短作为筛查无事与否的标准,须始终遵循
法规流程并等待最后司法裁决结果的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