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掩护和隐匿赌博
犯罪所获取之收益的行为,可能会被判定为涉嫌犯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对该行为进行定罪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首先,
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其正在
窝藏、转移、收购、代表销售或采取其他方式掩盖、隐瞒的是赌博犯罪所得及其相应衍生的收益;其次,这种“明知”既可以表现为明确知晓相关事实,也可以表现为理应意识到此类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借助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证人证言、交易记录等多方
证据来全面评估行为人是否真的存在“明知”的主观状态。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法惩罚。
此外,法院在裁决过程中也会考虑到犯罪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
涉案金额等具体情况。
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以上时,便应当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