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重伤在我国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所划分出来的等级为
轻伤一级与
轻伤二级,并不存在
轻伤三级之说。
轻伤一级所指的是各种外力所引起的原发性损伤或由此引发的并发症,虽无性命之虞,却已对身体组织器官的结构与功能造成了中等程度的损害,甚至对个人形象产生显著影响。
而轻伤二级则是指各类
致伤因素导致的原发性损伤或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同样未危及生命安全,但对身体组织器官的结构与功能仅造成轻微损害,或对个人形象略有影响。
对于具体伤势的鉴定工作,仍然需由具备专业资质认证的
司法鉴定机构,按照相应的法律
法规以及医学标准进行核实确认。
在鉴定过程中,将全面衡量受伤部位、受损程度、康复进展情况等多种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