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的婚姻关系之中,倘若一方因沉迷于赌博而导致负债累累,通常情况下,另一方并不必须为此进行偿付。
这是因为赌博行为本身即是违反法律
法规的,因此由其所衍生的
债务自然不被视为夫妻之间的
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仅仅为了满足夫妻双方日常共同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
然而,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显然并非用于家庭消费或其他符合家庭生活需要的事项,同时也并未能得到夫妻双方的共同认可和同意。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这类债务的性质判定,需要全面考虑到债务发生的具体时间、数额以及用途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有
债权人声称该笔债务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定。
若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
证据来支持其观点,那么另一方则无需对这笔债务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