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到
传唤后的环节,通常情况下律师并无权力直接请求
见证人签署书面文件。
传唤乃是
司法机关依法将
诉讼当事人传唤至预先约定之特定时刻及场所以便接受审理与诉讼询问的强制性措施。
然而,见证人在部分法律程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用以证明各类涉案事实。
然而,在接到传唤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主要的任务应是向受传唤者传达案情,因此寻求见证人的签名并不是这个阶段必须履行的程序义务。
然而,在未来的法律调查以及证明材料获取等环节,倘若涉及到需要由见证人提供
证言以支持的事项,律师可在符合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地采用恰当的方式和途径尽力要求见证人签署相应的书面声明,以此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但是所有这些操作皆需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程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