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
团伙盗窃案件的认定工作,我们首先应当关注的核心要素包含如下四大方面:第一,该未成年团伙中的
犯罪主体情况;第二,各成员在
犯罪过程中所持有的强烈
主观故意心理,即明确知晓自己的行为属于
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第三,客观的
犯罪事实,即实际发生的秘密手段
窃取他人财产的未经授权的行为;最后,犯罪涉及到的财务价值,是否已经足以构成
刑法所规定的“金额较大”这一门槛。
然而,对于未成年罪犯而言,我们要在意的并非仅仅是其犯罪涉及的财务价值高低问题。
针对此类犯罪,我国法律设有特别的保护条款,同时也规定对他们的
处罚应以教育、感化、改造为主要目的,惩处只是实现这种目的的辅助手段,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
最终对于这些未成年罪犯的定罪量罚工作,应当由审判机关结合其年龄、
犯罪情节以及是否真诚
认罪悔罪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