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权人撤销之诉案件的受理费计算方法,通常是依据我国《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一般而言,这类案件的受理费以非财产案件为基准进行收取。
倘若该案件并不涉及
赔偿金的支付问题,那么受理费的具体数额通常为每件 50 元到 100 元不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若在债权人撤销之诉中包含了真对财产给付的明确请求金额,比如要求对方归还特定数额的财产等,那么这部分费用就有可能按照财产案件的受理费计算方式来收取。
在此种情况下,根据请求金额的大小,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加支付。
值得说明的是,具体的收费标准在各地区的法院之间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