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则上,我们并不主张您处于晚刻阶段进行操作。对于
刑事诉讼过程中极为关键性的环节—
认罪认罚,检察院会专函告知您所需赴约签署相关文件的具体时间表和严格的法律程序需求。若您确实存在正当且充足的缘由以致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履行义务,您应提前与检察院取得联系并详尽阐述您所面临的困境,得到检察院的首肯之后方可调整时间。然而,若您无端地迟于约定时间到达,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解读为不尊重司法机构的工作流程,从而对您自身的
案件处理产生不良影响,例如这甚至可能直接影响到检察院在是否
从轻处罚您方面的决策等问题。鉴于此,除非您有重大且紧急的事由发生,我们强烈建议您遵循检察院所指定的时间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