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工作展开的那天开始算起第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必须在将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及
当事人查获之后的第10个工作日内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那些涉及到需要检验以及鉴定的事例,则应该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第5个工作日之内制作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若遇有复杂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
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会适当予以延长。
总而言之,具体的出具时间需依据事故的复杂程度以及实际调查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