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民间借贷合同效力问题,以下几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无效:1. 套用金融机构贷款后,再将款项高息转贷予
借款人,并且借款人已经或应该知晓此项事实;2. 通过向其他公司贷款或者从本单位员工集资获得资金后,再次将该笔款项转贷给借款人以获取利润,而这也是借款人在事前已知晓或应知悉的事项;3.
出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所借款项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但依然向其提供贷款;4. 借款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5.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当然,以上列举并非全部无效情况,实际上,针对
民间借贷合同的有效性判定,需要全方位地考虑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法律条文及实际事实作出客观合理的结论。